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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县高燕镇红军等(2)个村市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已由******局 以 渝规资〔2025〕37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 **县高燕镇红军村和长田村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实施规模284.4385公顷,新增耕地44.7741公顷,其中:旱改水面积1.0909公顷。
2.3 本项目工程投资金额:1446.0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233.06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具体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澄清等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自然**主管部门(或原国土**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4.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5号行政综合楼 | 地 址: | **市**区**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A座5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傅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杨老师 |
| 电 话: | 023-****6116,177****1554 | 电 话: | 023-****6095、153****1272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58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