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白马街道浅湾小区商业街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繁阳镇繁阳大道北侧磊宇大楼6楼
成交费率:1.6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白马街道浅湾小区商业街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服务范围及要求:白马街道浅湾小区商业街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监理,监理的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监理,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
服务期(工期)同施工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 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项目负责人:刘振海
执业证书信息: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2284
五、评审专家:李光祥、丁结文、陶来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
(1****中心供水管网(院内外自来水管网、消防管网)改造项目;
(2)新港镇区**雨水管网及小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
4、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1.29分。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万达二期3号写字楼1015室,联系电话:188****1769。
6、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杨河路28号
联系方式:181****0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二期3号写字楼1015室
联系方式:188****1769、153****2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良虎、朱珠
电话:188****1769、153****2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