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资物流园智能化改造项目
信息披露日期:2026-2-12 至2026-2-22
| **国资物流园智能化改造项目预招租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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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限:10个自然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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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简介:位于**区竹林村姚家坝原冷冻厂,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工业、交通、仓储,共计7个仓库,总面积为3387.52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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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抵押物担保情况: √ 是 □ 否 |
资产类型: □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 □闲置土地使用权 |
是否有原承租户: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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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装 |
具体情况以实际踏勘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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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
√ 是 □ 否 □ 未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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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气 |
□ 是 √ 否 □ 未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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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情况说明 |
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空调费等)。此费用若由招租方代付的,承租方应在招租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缴纳。 2.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 3.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4.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疫情管控、国家政策调整等非可控因素造成的租期延期的,则租赁期限也自动顺延;若因上述因素造成无法继续租赁则双方免责,同时租赁关系终止。 5.本次项目标的以现状出租,需整体租赁。 6.由承租方自行规划、根据承租方工作需要进行装修,招租方给予配合、相关投入及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7.装修期间需调整、新增的项目由承租方提出相关方案及预算,告知招租方同意后按方案实施。 8.承租方在该项目的各项装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修复、改造、装修等工程投入资金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该项目因部分原有设施、设备仍可使用,承租方可以与设备持有方沟通原有设备购买,双方自愿交易,如承租方不愿购买,设备持有方需在7日内将原有设备全部搬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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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承租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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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条件 |
1.个人要求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合法公民,企业要求具有正常运营法人资格的单位。 2.承租方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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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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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 |
****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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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途限制 |
承租方不得将标的用于违法行为及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从事的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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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10年(免租期:10个月,按每年免租1个月执行,每年免租期减免金额按当年租金的1/12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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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预租赁履约保证金(元) |
按预评估租金8元/平方米收取第一年租金(即:325201.92元)作为预租保证金。报名时一次性支付。 |
退还履约保证金约定: (一)合同签订后,履约保证金可转为租金,根据最终租金核定标准多退少补; (二)如未达成承租协议,自正式招租公告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承租方,不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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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
报名资料:1、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3、承租方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意向承租方登记表(上述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或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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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号 |
开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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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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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联系人:骆翔 联系电话:151****4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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