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发改审〔2026〕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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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中心报来的《关于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计量检测能力、支撑区域工矿电传动等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心实施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设备更新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白石东路11****中心大楼。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采购更新设备设施共63台(套),包括力学设备17台(套)(活塞式压力计2台,数字压力计5台,扭矩扳子检定仪2台,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装置1套,电脑量块比较仪2台,标准测力仪5台);长度设备10台(测长机3台,光栅指示表检定仪1台,相移式激光等厚干涉仪1台,小角度检定仪4台,三坐标测量机1台);光学设备2台(验光仪顶焦度标准器及客观式标准器2台);理化设备2台(酸度计检定仪1台,万能工具显微镜1台);电学设备3套(单相电能表检定装置1套,三相电能表检定装置1套,多功能标准源1套);商品净含量设备3台(高精度数字测温仪1台,数字多用表1台,电子天平1台);衡器设备19台(套)(标准砝码组17套,质量比较仪2台);医疗设备7台(心、脑电图机检定仪1台,无创血压模拟仪1台,生命体征模拟仪1台,呼吸机质量检测仪1台,超声功率计3台)。
四、项目单位:****。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674.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43.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76万元,预备费6.68万元。资金来源为国省资金和地方配套。
六、请严格按照市预决机制明确的渠道解决资金问题,****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进入统一的公共**交易平台开展。
八、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设计并组织实施。
九、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
****委员会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