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2月9日拟作出沈阳市新民市民用分散供暖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审批
辽宁-沈阳-新民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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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2月9日拟作出**市**市民用分散供暖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2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638 邮编:110300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市**市民用分散供暖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

**市

**市住房和城乡更新局

******公司

/

/

本项目为**市部分乡镇住宅小区供热锅炉房打捆项目,共计7个锅炉房,总投资365.35万元,总占地面积2773.35平方米,为**项目。项目建成后总供暖面积63.12万平方米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1.小民屯锅炉房位于**市**市大民屯镇小民屯村,占地面积234.67㎡,建筑面积234.67㎡,项目利用现有锅炉房,停用现有1台4t/h燃煤热水锅炉,改为建设1台3t/h生物质气化燃烧热水锅炉(带有独立气化燃烧设备),供暖面积为0.7万m2,供热范围包括小民屯村集体住宅居民楼。

2.方巾牛锅炉房位于**市**市大民屯镇方巾牛村,占地面积949.99㎡,建筑面积949.99㎡,项目利用现有锅炉房,停用现有1台10t/h燃煤热水锅炉,改为建设1台10t/h生物质气化燃烧热水锅炉(带有独立气化燃烧设备),供暖面积为12万m2,供热范围包括方巾牛村芳园新村居民楼。

3.佟家房锅炉房位于**市**市大民屯镇佟家坊村,占地面积110.17㎡,建筑面积110.17㎡,项目利用现有锅炉房,停用现有1台2t/h燃煤热水锅炉,改为建设1台3t/h生物质气化燃烧热水锅炉(带有独立气化燃烧设备),供暖面积为1.2万m2,供热范围包括佟家坊村集体住宅居民楼。

4.三道岗子锅炉房位于**市**市三道岗子镇三道岗子村,占地面积168.21㎡,建筑面积168.21㎡,项目利用现有锅炉房,停用现有1台4t/h燃煤热水锅炉,改为建设1台3t/h生物质气化燃烧热水锅炉(带有独立气化燃烧设备),供暖面积为0.3万m2,供热范围包括三道岗子村家属楼。

5.陶家屯锅炉房位于**市**市陶家屯镇沉檀木村,占地面积242.43㎡,建筑面积242.43㎡,项目利用现有锅炉房,停用现有1台2t/h燃煤热水锅炉,改为建设1台4t/h生物质气化燃烧热水锅炉(带有独立气化燃烧设备),供暖面积为0.92万m2,供热范围包括陶屯家园小区居民楼。

6.**堡锅炉房位于**市**市**堡镇**堡村,占地面积307.63㎡,建筑面积307.63㎡,项目利用现有锅炉房,停用现有2台4t/h燃煤热水锅炉,改为建设2台6t/h生物质气化燃烧热水锅炉(带有独立气化燃烧设备),供暖面积为7万m2,供热范围包括****小区居民楼。

7.胡台锅炉房位于**市**市胡台镇前胡台村,占地面积760.25㎡,建筑面积470㎡,项目利用现有锅炉房,停用现有1台20t/h、1台10t/h燃煤热水锅炉,改为建设1台20t/h、1台10t/h生物质气化燃烧热水锅炉(带有独立气化燃烧设备),供暖面积为41万m2,供热范围包括儒林庭枫、金麦良缘、鹤翔小区、诚信小区居民楼。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各燃生物质气化燃烧热水锅炉均带有独立气化燃烧设备,锅炉均采用设备自带的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通过各自的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各自的21m高(陶家屯锅炉房为18m高)排气筒(DA001-DA007)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标准限值。

2、水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项目锅炉排污水、软水设备排水经沉淀池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封密闭集灰池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各自锅炉房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除尘器除尘灰、锅炉炉灰、废包装物、沉淀池沉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设备厂家回收处置,不在厂内贮存;除尘器除尘灰、****肥厂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废包装物外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单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