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有关规定,《**市**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交易中心点状供地等项目)》******局于2026年2月11日批准。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方案内容予以公告。
****交易中心点状供地等项目建设,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本次申请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9.0183公顷,包括用于支持农村村民住宅1.1608公顷、乡村**7.7384公顷、其他0.1191公顷;落实村庄用地9.0183公顷。
****政府已承诺将在三年内通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措施归还除农村村民住宅外的其他建设使用的周转规模,即7.8575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使用****规划局部图
****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