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供水管道漏损治理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狮山****路DN200供水管道改造及官窑**大道DN300管道改造工程 | ||
| **市**区供水管道漏损治理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狮山****路DN200供水管道改造及官窑**大道DN300管道改造工程 | ||
| A02-124********266776A-****0123-000003-5 | ||
| 其他 |
**市**区供水管道漏损治理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狮山****路DN200供水管道改造及官窑**大道DN300管道改造工程
第 0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供水管道漏损治理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狮山****路DN200供水管道改造及官窑**大道DN300管道改造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2月12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2月28日上午09时30分标书代写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的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增加如下条款:
| 6.7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 12 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投标人的施工现场关键岗****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退休、离职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8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 12 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因“12 个月内2次以上以退休、离职为由更换”或者“被项目建设单位经'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认为不称职需要更换”情形,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9拟派项目负责人在 12 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怀孕、产假、重病或者重伤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但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该人员能够正常履职。(****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具体详见本答疑与澄清文件内容。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市**区狮山镇白沙桥塘头村“稔岗,塔岗”地段 |
地址:**市**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 联 系 人:李工 |
联系人:黄茂丽 |
| 联系方式:0757-****2450 |
联系方式:0757-****1691 |
| 2026年2月12日 |
2026年2月12日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