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洲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海洲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洲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海备〔2025〕2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自筹/财政),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洲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金正工程****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海洲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
2.2建设地点:**市海虞**洋泾路以北、**泾以西
2.3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约23958.60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总建筑面积约23958.60平方米[其中车间1建筑面积约10239.45平方米,车间2建筑面积约10239.45平方米,食堂、办公建筑面积约3428.04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465.25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约51.66平方米],地上最大层数为三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最高高度约19.35米,最大单跨跨度12米,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6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约7270万元
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桩基、基坑围护、土建、水电、消防、通风、幕墙、外墙保温、防水、涂料、室外配套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452日历天
2.10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3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2023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5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近两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标书代写
□3.4.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5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格(资质)条件须具有招标公告3.1条要求的资质,并附共同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
(2)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每一成员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
□3.6.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是否采用二阶段评标:√是 □否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08时30分至2026年2月26日16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交易中心-****中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要求或说明
8.1本项目设计单****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监理单位为暂未确定。
8.2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8.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交易中心****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
8.4注册省统一主体信息库前,投标人应先办理介质CA(介质CA包括**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市公共资****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8.5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0512-****2187(CFCA)、0512-****6950(**数科CA(原国信CA))。
8.6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8.7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整(最新公布的**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房屋建筑总承包类)为A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综合考评等级(房屋建筑总承包类)为B的投标人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包括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8.8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具体参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8.9说明: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8.10本工****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8.11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交易中心****中心中下载相关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市海虞镇迎宾路37-1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达海路27号
联系人:徐鸽 联系人:顾晓东、俞静
电话:0512-****0891 电话:0512-****2227
传真:/ 项目负责人:滕凌旗
邮编:215500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215500
电子邮箱:****@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2912
10.3异议渠道
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