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学楼加固改造项目(施工)
补充通知(第02号)
现将由我司****小学教学楼加固改造项目(施工)(招标编号:****)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分包”内容调整为: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中标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中标人可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未经招标人审批 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招标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招标人费用增加和延误的工期由中标人承担。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本工程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1)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含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能力等)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2)专业分包人应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3)专业分包人具有(自有或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
2、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7项“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中,履约担保金额修改为“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退还修改为“履约担保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全额退还给中标人。”
3、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序号2“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约定内容修改为“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其他”第34.2.8条款调整为:承包人在施工中如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则应根据《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2〕35号)文规定,《关于执行闽建筑〔2012〕35号文的补充通知》(闽建筑〔2013〕12号)文规定,承诺选用建机一体化(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企业。
5、删除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其他”第34.2.26条款,后续条款序号对应调整。
6、删除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其他”第34.2.27条款,后续条款序号对应调整。
7、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项“K的取值区间”调整为: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6%~10%(含6%,不含10 %),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值在所有投标文件按规定解密后,由招标人公开抽取。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标书代写
8、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进行内容调整。调整后的内容已上传本补充通知附件,请投标人自行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cn)下载使用。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