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为********学校(勘察设计“评定分离”)工程建设项目,该工程设计(勘察)招标于2026年2月10日依法公开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清标小组、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方案规定方法、规则、标准和程序完成了清标和定标工作。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清标报告以及定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定标结果以及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1资格审查不合格结论情况表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及依据 |
| / | / | / |
1.2未入围投标人名单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入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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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及主要投标内容
| 投标的主 要内容 定标 候选人 | 投资额 (万元) | 设计费报价(元) | 勘察费报价(元) | 设计(勘察)服务期限(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注册证书编号或职称证书编号 | 项目设计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 候选人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
| ****,****勘察院 | 24634.59 | ****048 | (1)岩土工程勘察****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 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规定下浮40%计取。(2)岩土工程设计费(基坑支护设计费****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4****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规定下浮40%计取。(3)岩土工程物探****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4****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规定下浮40%计取。 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费、岩土工程设计费(基坑支护设计费)、岩土工程物探费最终结算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如需财审审核则以财审审核为准。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概算批复金额。 | (1)设计服务期限:方案设计优化:10日历日 初步设计:30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50日历日。(2)工程勘察服务期限: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勘并提交初步勘察报告,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经审查合格的详细勘察报告;在正式勘察报告出具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基坑支护设计图纸。 |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让招标人满意,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勘察成果。 | 赵晨 | 200****1200 | / | / |
| ******公司,****研究院 | 24634.59 | ****048 | (1)岩土工程勘察****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 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 40%计取。(2)岩土工程设计费(基坑支护设计费****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 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规定下浮 40%计取。(3)岩土工程物探****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 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 40%计取。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费、岩土工程设计费(基坑支护设计费)、岩土工程物探费最终结算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 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如需财审审核则以财审审核为准。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概算批复金额。 | 方案设计优化:10 日历日;初步设计:30 日历日;施工图设计:50 日历日;勘察服务期限(如有):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初勘并提交初步勘察报告,30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经审查合格的详细勘察报告;在正式勘察报告出具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基坑支护设计图纸。 |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提供让招标人满意,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勘察成果。 | 赖伟胜 | 201****0694 | / | / |
| 厦****集团****公司,******公司 | 24634.59 | ****048 | (1)岩土工程勘察****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 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 40%计取。 (2)岩土工程设计费(基坑支护设计费****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 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规定下浮 40%计取。 (3)岩土工程物探****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 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 40%计取。 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费、岩土工程设计费(基坑支护设计费)、岩土工程物探费最终结算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 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如需财审审核则以财审审核为准。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概算批复金额。 | 方案设计优化: 10 日历日 初步设计: 30 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 50 日历日。勘察服务期限: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初勘并提交初步勘察报告,30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经审查合格的详细勘察报告;在正式勘察报告出具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基坑支护设计图纸。 |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让招标人满意,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勘察成果。 | 林秋达 | 201****0842 | / | / |
| 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省水文****研究院 | 24634.59 | ****048 | (1)岩土工程勘察****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4****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规定下浮40%计取。(2)岩土工程设计费(基坑支护设计费****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4****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规定下浮40%计取。(3)岩土工程物探****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4****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规定下浮40%计取。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费、岩土工程设计费(基坑支护设计费)、岩土工程物探费最终结算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如需财审审核则以财审审核为准。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概算批复金额。 | 方案设计优化:10 日历日 ;初步设计:30 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50 日历日;工程勘察服务期限: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勘并提交初步勘察报告,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经审查合格的详细勘察报告;在正式勘察报告出具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基坑支护设计图纸。 |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让招标人满意,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勘察成果。 | 黄华挺 | 202****1484 | / | / |
| 筑道院建筑****公司,**省****公司 | 24634.59 | ****048 | (1)岩土工程勘察****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 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 40%计取。(2)岩土工程设计费(基坑支护设计费****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 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 40%计取。(3)岩土工程物探****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 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 40%计取。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费、岩土工程设计费(基坑支护设计费)、岩土工程物探费最终结算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 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如需财审审核则以财审审核为准。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概算批复金额。 | 设计服务期限:方案设计优化:10日历日,初步设计:3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50日历日;勘察服务期限: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初勘并提交初步勘察报告,30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经审查合格的详细勘察报告;在正式勘察报告出具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基坑支护设计图纸。 |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让招标人满意,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勘察成果。 | 苏锡亮 | 202****1123 | / | / |
1.4否决其投标以及未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及原因: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否决其投标以及未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的原因及依据 |
| 1 | 中北****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 | 排序被淘汰 |
| 2 | 天厦建筑****公司,****公司 | 排序被淘汰 |
1.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庄志烽;郑亚勇;郑镖;叶军;蔡国华;李鑫;杨琴;戴叶宏;陈炜
2、 定标结果
2.1定标候选人名单
|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 1 | 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省水文****研究院 |
| 2 | ****,****勘察院 |
| 3 | 厦****集团****公司,******公司 |
| 4 | ******公司,****研究院 |
| 5 | 筑道院建筑****公司,**省****公司 |
2.2 报价评审标准(如有): 无
2.3定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人:****,****勘察院
三、公示时间: 2026 年 2 月 13 日至 2026 年 2 月 24 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通过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
四、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市**区华泰路3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林晓莉159****9772
招标人: (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