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入围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对象
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及相关要求
(一)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1.体检时间: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
2.体检集合地点:体检当日早上7:20前在衡****集团公司门口(******发改局隔壁)集合,之后****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工作由纪检人员全程监督。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体检须知
1.考生须携带本人正式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于体检当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逾期未到视为放弃。
2.考生每人准备体检费800元左右(只接受现金缴费,如有需复检情况,费用另缴),****医院按标准统一收取。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女性考生如正在月经期或已经怀孕,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怀孕考生勿做X光检查,产后补检。所有考生应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并注明是否在月经期。隐瞒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后果自负。
4.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遵守体检程序。每名考生编排了体检序号,体检时以序号代替考生姓名,考生只报体检序号参与体检,全程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相关信息。考生须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考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5.考生参加体检时,严禁考生与外界联系,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亲友不得跟随,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未主动上交者,将严肃查处,取消体检资格。
6.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逐项检查,体检时,不得大声喧哗,须保持体检现场秩序。
7.体检机构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考生应进行进一步检查。如考生拒绝进一步检查,则按体检不合格论处。
8.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医院****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9.所有体检项目完成后,需经工作人员确认,无当场复查项目方可离开。考生体检结束当日17:30之前不得离开**县内,如需当日复检的将及时与考生电话联系,考生****医院则自行承担责任。
10.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
附件:****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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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