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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石桥铺街道蓝天小区、石新路47、49号改造工程、石桥铺街道山林村5号、跃华花园和石杨路2-4号改造工程项目、石桥铺街道中建厂家属区改造工程 |
| 采购人 | **** |
| 选取方式 | 择优+随机 |
| 是否重新发布 采购公告 | 是 |
| 是否认定不良行为 | 否 |
| 中选机构名称 | **** |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金额说明 | 工程结算审核服务费,根据项目考评结果,参照《****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对应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核经费分为基本费用和审减效益费两部分,基本费以单个项目送审金额为计费基数分专业按累进分档计算,且送审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基本费下浮20%,送审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含)的,基本费下浮30%;审减效益费按单个项目审减额的3.5%计算。(单个项目结算审核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算)。 工程财务决算审核服务费,根据项目考评结果,参照(渝价〔2011〕257号)收费标准,基本费以单个项目送审金额(不含工程结算金额及土地费)为计费基数按累进分档计算,且送审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基本费下浮20%,送审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含)的,基本费下浮30%;审减效益费按审减额(不含工程结算审减金额及利息等计提类审减金额)的3.5%计取。(单个项目决算审核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算)。 |
| 无效类型 | 中选结果取消 |
| 无效原因 | 我单位****在重****超市关于“石桥铺街道蓝天小区、石新路47、49号改造工程、石桥铺街道山林村5号、跃华花园和石杨路2-4号改造工程项目、石桥铺街道中建厂家属区改造工程”项目选取工作时,因操作失误,在系统中漏填报需回避的单位信息,且该项目本次中选单位恰好为需回避单位,不符合重****超市项目选取相关管理要求。为严格恪守中介服务选取规范、保障项目程序合规,现特申请将该项目置为无效,特此说明。 |
| 无效时间 | 2026-0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