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城**河段DN2200给水管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投标人:
现对“绕城**河段DN2200给水管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一、绕城**河段DN2200给水管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标书代写
| 2.2.2(2) |
项目管理机构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1)注册执业资格证明材料须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否则不计分。 (2)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
| 设计负责人任职资格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最高得2分。 注:(1)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人员)。 (2)注册执业资格证明材料须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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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人员配备情况 |
1、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得0.5分,同时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0.25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0.5分,同时具有结构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0.25分;具有结构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3、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土建或安装)得0.5分,同时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0.25分;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1)设计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人员)。 (2)注册执业资格证明材料须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否则不计分。 (3)上述人员均不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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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技术负责人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0.25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 注:(1)施工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2)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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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项目班子配备情况 | 施工项目班子配备情况: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齐全、分工明确合理 等进行综合评分,优得2.5~2分,良得1.9~1.4分,一般得1.3~0.8分,差得0.7~0.1分,无得0分。 |
修改为:
| 2.2.2(2) |
项目管理机构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得1.5分,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1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1)注册执业资格证明材料须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否则不计分。 (2)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
| 设计负责人任职资格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得1.5分,同时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1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5分,最高得3分。 注:(1)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人员)。 (2)注册执业资格证明材料须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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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人员配备情况 |
1、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结构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结构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3、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土建或安装)得1分,同时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1)设计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人员)。 (2)注册执业资格证明材料须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否则不计分。 (3)上述人员均不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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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技术负责人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0.5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1)施工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2)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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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项目班子配备情况 |
施工项目班子配备情况: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齐全、分工明确合理 等进行综合评分,优得2~1.6分,良得1.5~1.1分,一般得1~0.6分,差得0.5~0.1分,无得0分。 |
二、其余条款不变,按原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01号执行。
****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