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2月11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二)

审批
内蒙古-呼伦贝尔-鄂温克族自治旗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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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6年2月11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二)
发布时间:2026-02-11 15:5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11日我局拟对《****电厂全额自发自用8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0-****756

传 真:0470-****262

通讯地址:**市**区奋斗镇**6街

邮 编:021008

项目名称

****电厂全额自发自用8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市**锡尼**苏木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锡尼**苏木境内,为**陆上风力发电项目。2025年11月,****能源局出具《****电厂全额自发自用8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呼能源字〔2025〕77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总装机容量80MW,设10台单机容量8.34MW风电机组(其中一台风电机组限容量至4.94MW),每台风电机组配置一台箱式变压器。**一座35kV降压站,占地0.657hm2,安装4台容量18.4MVA和2台9.2MVA的降压变压器。风电场共设6回35KV集电线路,地埋敷设电缆总长30.865km。本项目年发电量173132.20MW﹒h,总投资31870.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9.5万元,占总投资1.3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

(一)生态保护措施。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控制施工活动在临时占地范围内,规范施工人员行为及行车路线,施工活动避开防沙治沙项目地的治理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对临时占地占用的基本草原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草原法》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进行补偿和生态恢复。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作业,土方开挖过程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方式,剥离表土单独存放最终用于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严禁随意踩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禁止乱挖、乱采野生植物,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及鸟类。加强对鸟类保护的宣传力度,风机叶片尾端涂警示色。加强鸟类活动路线的观测,若发现有规律的鸟类迁徙活动,对迁徙路线周边区域风机采取停发等防范措施。依据土地复垦方案开展生态恢复,确保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输道路、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大风天气停止施工,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遮盖苫布,表土单独堆放并进行苫盖,施工完毕后及时覆土回填。加强对工程机械及汽车的管理及保养,确保尾气达标排放。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施工场地进行围挡,散装物料或土方堆场遮盖,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尽量减少物料或土方大面积堆放时间。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的土石方用于场内施工场地平整,不设置取弃土场,按照城建部门要求妥善处置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运巴****填埋场处置。废机油、废****电厂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管理、转运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相关要求管理,不得超期贮存。废风机叶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禁止随意切割、填埋、拉运报废风机叶片。

(四)其他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化****水厂处理。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途经敏感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风机基础减震,塔筒保温隔声,昼间进行风机检修。

公众参与

本项目通过两次公众参与做到了项目的公开性、民主性。在本项目的两次公众参与过程中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反馈意见,在问卷调查中也无任何反对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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