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年扩产机制炭1000吨项目 | **市**县步云乡上福村石坪组 | **** | 改扩建项目位于**市**县步云乡上福村石坪组,公司现有年生产机制炭2000吨项目已经我局审批和完成自主验收。为了提升市场供给能力,公司在现有产能基础上新增机制炭生产能力 1000t/a,利用现有场地及生产设施,改造炭化窑、燃烧炉,并新增44座炭化窑,更换废气管道及风机,生产工艺不变,不新增用地, 改扩建后,全厂的生产规模为年产机制炭3000t。 | (一)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水洗塔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二)大气污染防治。制棒烟尘和炭化烟气引至燃烧炉燃烧,产生的热风用于滚筒烘干,烘干废气(含原料一次粉碎粉尘)经二级(串联)旋风分离器处理后和燃烧炉废气经水洗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二次粉碎粉尘经2套旋风分离器(串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场所,加强**化回收利用,竹醋液、竹焦油外售综合利用,炭化窑灰渣、水洗塔沉淀池浮渣及沉淀渣外运给周边农户作肥料使用,不合格品作为烘干炉热气的燃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核算,技改后新增二氧化硫0.355t/a、氮氧化物0.535t/a。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2月13日-2026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568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