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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中心**西大河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三拔草河—**大道)项目临时交通管制协管人员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2 项目概况 2026****中心**西大河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三拔草河—**大道)项目临时交通管制协管人员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平台(www.****.com)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1日 09:2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中心**西大河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三拔草河—**大道)项目临时交通管制协管人员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00 最高限价(元):****1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暂定365日历天,具体按实际施工进度,服从采购人安排。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有特定资格要求: ,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12日至2026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采云平台(www.****.com)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乐采云平台(www.****.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1日 09:20(**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sitecdn.****.com/zcy-client/bidding-client-new/official/lcy/LeCaiYunSetup.****.exe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1日 09:20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港路300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街道**河路663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惠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1081 质疑联系人:黎明 质疑联系方式:0574-****1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县丹西街道**大道929号(主楼)2401-2、3室 传真:0574-****3706 项目联系人(询问):韩仁灿、黄卢、何政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3707 质疑联系人:赖欣妍 质疑联系方式:0574-****6275 3、****管理部门 名称:****政府****办公室 地址:**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真:/ 联系人:翁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3032 政策咨询:/ 附件信息: 101K 184.9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