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2-09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县昌明镇乡村**继川种养殖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县昌明镇乡村**继川种养殖项目 | **省-**-**县-**县昌明镇乡村**继川种养殖项目 | **** | ******公司 | **县昌明镇乡村**继川种养殖项目位于**县昌明镇红光村,原有项目年存栏肉牛300头,年出栏肉牛480头,已于2023年5月对项目进行登记备案(备案号:202********0000034)。 本次扩建拟将年存栏肉牛由300头扩大至1000头,年出栏肉牛由480头扩大至2000头,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厂址内扩建牛舍3栋,对厂区养牛工艺进行改造,采用原位发酵床方式养殖技术,**防疫废物暂存间、初期雨水池、田间暂存池、事故池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占总投资的18%。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配备专人负责,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应适当地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小起尘量。施工场地内土堆、料堆要加遮盖或喷洒覆盖剂,防止扬尘的扩散。施工场地出口处设置施工车辆过水清洗措施,防止施工车辆带泥上路。运建筑垃圾等不宜装载过满,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如用苫布)运输。对不慎洒落的沙土和建筑材料,应对地面进行清理,同时运输路线尽量避免集中居住区。采用质量良好的施工设备,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加强车辆的保养和维护,通过上述措施,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不安排食宿,场区已设置办公区供值班人员休息及生活,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已设置的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综合利用,不外排。施工废水通过在地势低洼处设置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用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将强噪声设备尽量移至距场界较远的地点。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降低人为噪声,减少碰撞噪声。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减少车辆鸣笛。确保施工各阶段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规定。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场地平整、基坑挖掘产生的土石方,回用于厂区土坑、低洼地回填。生活垃圾已设置垃圾收集桶,****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置场所集中处置。土石方表土剥离产生的表土妥善堆存后,用于建设后期环境绿化和环境绿植土壤,废弃建筑材****政府指定的地点集中堆存。 5.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严格控制用地范围,不得越界施工,同时在施工区域设置一定距离的生态防护带,加强绿化带建设,在靠近天然林及永久基本农田地块作业时增设土工布遮挡,洒水防尘等措施,确保减小施工期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牛舍恶臭 本项目采取源头控制,生物发酵床养殖技术,通过合理设计牛舍,科学合理调控日粮,食粮中添加沙皂素等除臭剂,对牛舍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快速抑制腐败菌的生存和繁殖,以及加大厂区绿化,确保牛舌产生的H2S和NH3排放浓度满足《**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恶臭排放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的标准限值要求。 (2)化粪池恶臭 本项目化粪池产生的恶臭,通过在液体粪污贮存设施上加盖,配备气体通风口,对化粪池定时喷洒除臭剂等除臭措施,确保化粪池产生的H2S和NH3排放浓度满足《**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排放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的标准限值要求。 (3)废垫料暂存区恶臭 本项目采用原位发酵床养殖技术,牛粪尿混入垫料一直在牛舍堆存发酵,发酵腐熟后的废垫料分批清理及暂存并及时清运出售,废垫料暂存区设置顶棚防止雨水渗入,暂存区及时喷洒除臭剂等除臭措施,确保废垫料暂存区产生的H2S和NH3排放浓度满足《**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的标准限值。 (4)饲料破碎粉尘 本项目饲料破碎工序位于封闭车间内,破碎产生的粉尘,通过破碎、搅拌设备自带除尘器设施收集处理后,破碎工序产生的逃逸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5)装卸运输废气 企业应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尽量避开集中居民点,运输车辆注意消毒,保持清洁,废垫料运输采用苫布遮盖等措施,最大可能地防止恶臭对**运输路线两边居民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排水方式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设计,场区废水经排污管进入化粪池(30m3),经处理达到《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2025)标准后用作农肥施用于项目周边农田,同时项目设置45m3的田间暂存池。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20m3)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区绿化及道路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3m3)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为牛舍、隔离舍、冷库、防疫废物暂存间、化粪池、废垫料暂存区。牛舍、隔离舍、冷库、化粪池、废垫料暂存区等,定期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场区设置事故池(田间暂存池兼作)以防事故状态下污废水泄露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方案,严格分区防渗措施,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污水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要求的设备,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置于室外的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采用相应的吸声材料。安装减振垫,同时加强厂区绿化等。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书》,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垫料、病死牛、沉渣、包装废弃物、卫生防疫过程中产生的防疫废物等。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牛舍产生的废垫料作为有机肥生产的原料外售给**贵穗****公司。产生的病死牛经消毒处理后暂存于冷库,及时委托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初期雨水收集池、车轮消毒过水池产生的沉渣定期进行清掏后,与生活垃圾一起,运至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防疫药品、消毒剂、饲料产生的废包装等,经建设单位分类收集****回收站。本项目产生的防疫废物(如过期疫苗、污染器械),产生的防疫废物分类暂存于防疫废物暂存间(2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防疫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场区内合理制定绿化规划,结合各种生产设施的特点,种植高低相结合的乔灌木,形成隔离林带,防止污染扩散。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废的排放,落实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距离永久基本农田和天然林较近的区域,应设置设立警示牌,避免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众意见处理、报批前公告等。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