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在将********基地技改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基地技改项目(一阶段)
地点:**市柳东新区车园横五路10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对原有工程新型注塑件生产项目及新型注塑件技改项目配套的注塑生产线和涂装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进行技改。技改内容主要为优化升级注塑模具,小规格模具更改为大规格模具。喷涂生产线由小规格喷涂件更改为大规格喷涂件,提升了喷涂效率,优化产品种类。
根据市场需求,本项目技改后,汽车保险杠及部分汽车仪表盘、汽车内饰件由小规格注塑件变为大规格注塑件,技改后全厂生产汽车保险杠55万套、汽车仪表板25万套、汽车内饰件25万套,技改前后全厂产品数量不变,产品规格变大。其中汽车仪表板、内饰件不需要喷涂,仅保险杠需要喷涂,技改后保险杠喷涂面积变大和产品外观颜色多样,使用涂料固体份变动,涂料使用量相应增加。本次技改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同时对原有生产工序的部分环保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其中,新增1台注塑机、2台专用冲焊机;本次技改环保设施部分:(1)2#涂装生产线将擦拭废气单独经过活性炭处理后经独立排气筒排放。(2)1#涂装生产线的烘干废气经过焚烧炉焚烧处理后,再排入RTO燃烧器处理后经过DA004排气筒排放,并根据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原有烘干废气排气筒停用并拆除。(3)1#涂装生产线返修房,烤漆废气收集后和补漆废气一起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4)将废油漆桶暂存间废气进行收集,并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
经调查核实,项目技改工程于2023年7月开始逐步施工建设,并于2025年8月全面技改完成。受市场供需变化影响,目前1#涂装生产线暂未投入运营,基于此,本次竣工环保验收范围确定为新型注塑生产线、2#涂装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即本次仅对********基地技改项目(一阶段)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