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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锦帆****公司编制的《****桦锐混凝土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服务局投资项目股进行反馈,提交书面意见,签署真实姓名,反馈时间五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
联系人:于津明
联系电话:138XXXX2182
地址:**省**市**县姬村镇城郎村装院路99号
邮政编码:051130
二、意见反馈方式
反馈单位:****服务局
联系电话:0311-****1197
电子邮箱:****@163.com
地址:**省**市**县**路143号
邮政编码:051130
附件:****“桦锐混凝土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审版)
****服务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