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公司等3户债权
所在地:**、**、**
债权总额:人民币4262.95万元
债权情况:
****拥有******公司等3户债权合计4262.95万元,其中本金2248.18万元、利息2014.77万元(截至2026年1月20日,****法院判决为准)。债务企业位于**省**市、**市、**市。具体债权资产的名称、标的金额、涉及的抵押、担保及其他情况如下:
一、债务企业名称:******公司
企业所在地:**县**镇**边村
债权总额:人民币943.77万元
(一)债权基本情况
******公司债权本金为800.00万元,利息为人民币143.77万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2026年1月8日开始停止计息,****法院认定债权为准),债权总额为943.77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和抵押,保证人为赵惠斌、张艳清、张福全、冯士霞、赵策。抵押人为杨诗铭。抵押物为商业房产。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01月1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564392D,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福全。注册资本10544万元,出资股东为赵策(占比90.0986%)、赵惠斌(占比9.9014%)。营业期限自2011年01月12日至2031年01月11日,住所:**县**镇**边村。经营范围:甲基叔丁基醚;石油气[液化的];异丁烷;异辛烷生产、销售;一般危险化学品类:柴油、汽油、3号喷气燃料、异丁烯、1-丁烯、环丙烷、正丁烷、异丁烷、异辛烷、丙烷、丙烯、1,3-丁二烯[稳定的]、甲醇、乙醇[无水]、石脑油、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戊烷、液化石油气、异丁烯、正丁烯、【燃料油、碳四、碳五、轻芳烃、反丁烯、顺丁烯、工业己烷、粗芳烃、轻质液体石蜡、无环烃混合液、粗异戊烯、混合苯、均四甲苯、异戊烷、粗戊烯、稳定轻烃、凝析油】(闪点<61 ℃)不带有存储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批发);道路沥青、重质燃料油、变压器油(0℃、10℃)、有机热载体批发(无储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管理局。核准日期: 2025年06月06日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保证人概况
赵惠斌,男,汉族,1963年11月生,住**市**区。
张艳清,女,汉族,1962年10月生,住**市**区。
张福全,男,汉族,1957年9月生,住**市东陵区。
冯士霞,女,1956年2月生,住**市**区。
赵策,男,汉族,1991年10月生,住**市**区。
(四)抵押物概况
抵押人杨诗铭名下位于**辽东湾新区**小区商业街的两处不动产,面积合计1240.19平方米。
二、债务企业名称:阜****公司
所在地:**市**区**路131-15
债权总额: 350.70万元
(一)债权基本情况
阜****公司项目债权总额为350.70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68.80万元,利息181.90万元(截至2026年1月20日,****法院判决为准)。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保证人为王宏武、王亚宁。抵押物为商业房产。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阜****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03月0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438689K。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陈国庆。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出资股东为王亚宁(占比60%)、陈国庆(占比40%)。营业期限自:2010年03月01日至2060年02月24日。住所:**市**区**路131-15。经营范围:二类机动车维修,汽车养护,汽车配件、五金、电气机械及器材、电器产品、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销售,汽车保险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管理局。核准日期:2020年3月4日。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保证人情况
王亚宁,男,住**省**市**区,1973年11月出生。
王宏武,女,住**省**市**区。1973年5月出生。
(四)抵押物概况
抵押物是位于**区**路131号的131-11门、131号15门、131号14门的三处商业网点,面积合计429.18平方米。
三、债务企业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所在地:**市龙**文化路五段102号
债权总额:人民币2968.48万元
(一)债权基本情况
****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本金1279.38万元,利息 1689.10万元(截至2026年1月20日,****法院判决为准),债权总额2968.48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为商业房产,保证人为张春为、李晓辉。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8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766153W。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春为。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出资股东为张春为(占比75%)、马赟鹏(占比25%)。营业期限自2012年8月23日至2032年8月20日。住所:**市龙**文化路五段102号。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化学药制剂、化学药原料、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第一类、第二类制剂的批发;三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二类:基础外科手术器械、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中医器械、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口腔科设备及器具、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销售;保健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消毒消杀产品(不含前置许可项目)、日用百货、化妆品、美容美发器具销售;药品信息咨询;药品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管理局。核准日期:2015年12月30日。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保证人情况
张春为,男,汉族,住**市**区,1973年8月生。
李晓辉,女,汉族,住**市**区,1957年3月生。
(四)抵押物概况
抵押物为债务人名下位于**市**区建设路23号的8处商业房产,面积合计1180.10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8)与债权转让方项目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2月12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债权转让时,债权户数如减少、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单户、两户或多户资产组包处置,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4-****0263
通讯地址:**市**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0275
****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