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2-12
各潜在投标人:
****人民医院**院区病房改造项目(**地下、室外工程)(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提问1、
招标文件的评分要求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从业年限达5年及以上的得1分(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说明:从业年限以职称证书颁发日期开始核算”,请问从业年限是否可以以中级职称证书颁发日期开始核算
回答1:
不可以;
提问2:
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计划工期为450日历天,可否确定计划开工、竣工时间。
②可否提供本项目的地勘报告。
③可否提供本项目的施工图纸。
回答2:
①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②可提供,详见答疑附件;
③可提供,详见答疑附件;
提问3:
①专用合同条款3.1.2(11)“,电梯安装总承包服务费和配合费按1500元/台计取;由发包人单独签订合同的迁改、报装工程和绿化工程(含室外绿化、苗木迁移)不单独计算总承包服务费及配合费,如水、电、燃气、通讯、弱电工程等;其他的按分包的专业工程造价的1.0%计取;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相关费用。”请明确哪些专业工程由发包人单独签订合同。
②专用合同条款3.1.2(15)“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检验试验费、主体结构检测、设备安装检测、节能检测包括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对此类检测费用另行计量计价、结算。”上述检验试验费应按政策执行,由发包人承担费用并直接支付给检测单位,建议修改。
③专用合同条款12.4.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且备案后支付至发包人审核结果的85%;结算内审完成后支付至经甲方结算内审确认的工程结算价款的90%;工程结算经国家审计或财政评审后,且提交完整的****档案室,符合档案管理的标准时,支付至国家审计或财政评审结果的98.5%。剩余1.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完成国家审计或财政评审后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时间支付。”建议修改,取消备案节点及国家审计或财政评审节点。
④专用合同条款12.3.2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3)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且审计结束后向承包人退还50%质保金,剩余50%在防水责任期到期后一次性退还(无息)。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时间过长,建议修改。
⑤请提供CAD版本图纸;
⑥消防工程清单第12到15项防火风管,材质:内外采用镀锌钢板制作,中间夹气凝胶陶瓷纤维毡作为防火隔热层,具体钢板厚度是多少夹层厚度是多少
⑦室外工程,污水管道、雨水管道拆除管道,请明确管道是什么材质。
回答3:
①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②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③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④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⑤可提供,详见答疑附件;
⑥厚度满足施工图设计说明中耐火极限的要求;
⑦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提问4:
①投标人须知中关于工期的约定,招标文件未提供开竣工日期,第七章技术标准里面只说要做出承诺,开工日期是否自由拟定
②招标文件中关于图纸部分第六章说要网上下载,但是招标网上目前还没有可下载的图纸文件,请补充图纸文件。
回答4:
①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②详见答疑附件;
提问5:
①招标文件第5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请澄清明确在满足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在持有施工员或者质量员证书时是否可以兼职该项目的施工员或者质量员
②招标文件第140页“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支付当期形象进度****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三峡e链”电子凭证等),****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三峡e链”电子凭证三种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比例,承包人是否有权在项目建设资金落实****银行转账
③提供地勘报告;
④提供图纸;
⑤请提供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⑥请明确临水临电的接驳点与容量;
⑦请问施工车辆出入是否有时间段限制
⑧是否指定车辆出入口如有,请明确。
回答5:
①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不可兼任;
②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③详见答疑附件;
④详见答疑附件;
⑤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⑥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⑦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⑧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提问6:
①请提供基坑支护图;
②是否指定临建场地;
③请提供附件A:施工场地(现场)现状平面图
回答6:
①详见答疑附件;
②不指定;
③详见答疑附件;
二、澄清部分:
1、原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取消“预付款担保”条款。
2、原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12.4.1增加“工程过程结算****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建文【2022】27号)、《关于推行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完善纠纷处置和履约市场评价机制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22】1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关于施工过程结算节点的约定: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主体工程验收、附属配套工程验收”三个节点报送至发包人审核”条款。
3、原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11.1“本工程招标时调价材料的信息价(以**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9期为准)”现修改为“本工程招标时调价材料的信息价(以**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12期为准)”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各投标人的诚信分(施工类“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标书代写
5、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2026年2月12日发布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此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来制作投标报价文件;
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583.3元(人民币)(大写:肆仟玖佰捌拾陆万捌仟伍佰捌拾叁元叁角)
7、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答疑发放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答疑文件,并严格按照本次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8、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
地址:**市****大道358-1-101号
联系人:魏世星
联系电话:0717-****67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发展大道97****基地北4号楼A座3楼
联系人:成方琳、张家齐、**南
联系电话:158****6842、071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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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