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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2-1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信息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确定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公众传媒平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贵金属**回收与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址:****示范区**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园
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弘源****公司等设施,购置贵金属**回收与综合利用生产线。建设规模为400吨/年处理能力的含铂铑钯的废贵金属催化剂及其他物料生产线
建设性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志
联系电话:035****875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中能****公司
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项目建设是否合理、环境影响程度是否可接受等,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在本网站上下载、打印公众意见表,并客观、公正地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寄回公众意见表。
邮寄地址:****示范区晋****园区机械工业园北街
电子邮箱地址:lizhi20@cnooc.****.cn
七、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