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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分局 |
| 2026-02-12 |
| 2026-02-12 16:20 |
| 有效 |
| 暂无 |
| 关于****年产3万吨生物质燃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的公示 |
关于****年产3万吨生物质燃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3万吨生物质燃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年产3万吨生物质燃料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园区薛****社区薛楼苗圃场4栋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 公示时间: | 2026.2.12 | ||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生物质燃料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园区薛****社区薛楼苗圃场4栋; 租赁面积:4000m2; 项目投资:1000万元; 建设内容:项目租赁厂房4000平方米,购置有破碎机和粉碎机各一台、颗粒机2台,项目建成后达年产3万吨生物质颗粒的生产规模。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 项目破碎、粉碎和造粒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的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浓度限值,施工期颗粒物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限值。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本次不再另建,依托公共卫生间)处理后委托专业单位定期清掏。 3、声环境 项目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夜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进行妥善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布袋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桶和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县政务公开网及******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中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838 |
| 邮箱: | ****@qq.com | 通讯地址: | ****中心****分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