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南汽车轻量化高性能铝型材及零部件产能扩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2月12日至2026年02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广清大道113****中心3楼3号窗,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06
传 真:0763-****5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华南汽车轻量化高性能铝型材及零部件产能扩充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省道 S253与清晖南路交叉口南侧,与腾****数据中心隔清晖南路相望)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开发区(省道 S253与清晖南路交叉口南侧,与腾****数据中心隔清晖南路相望),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7′16.346″,北纬23°37′18.504″,占地面积209319.02平方米,建筑面积15457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主要从事高性能汽车轻量化结构件和安全件铝型材的生产,预计年产3.885万吨。 |
| 环评机构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