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皇华镇人民政府古蔺县皇华镇利河村鱼米之乡建设项目(采购部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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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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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皇华镇利河村鱼****采购部分)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省**市**县马嘶苗族乡养马住嘶**苑小区一栋一单元106号 350,000.00元 97.6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103 A****0103 橡胶管 PE160(1.6MP) 川杰牌 PE100级dn160mm1. 6MPa 3546(米) 98.7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时鲜、曾祥瑞、刘杨、**菊、晏明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参考《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 号)收费标准计算收取,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5000元的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5000元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公司名称:****,联系方式:高川梅 (134****137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皇华镇皇华街1号

联系方式:0830-****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云峰路二段峰泽﹒天际大厦B座1503室

联系方式:0830-****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830-****118

****

2026年02月12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12
中标通知
古蔺县皇华镇人民政府古蔺县皇华镇利河村鱼米之乡建设项目(采购部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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