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批准(龙政地[2026]6号),******局(以下简称出让单位)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4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上 交易系统并按照《**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规定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 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各方应共同签署申请书,提供联合竞买竞 投协议书(协议书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属企业原因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土地开发而造成土地闲置 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区范围内欠缴 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禁止其参与本次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竞买活动。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出让单位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26年2月13日 9时0分0秒 至 2026年3月12日 16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 2026年3月6日 9时0分0秒 至 2026年3月16日 16时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6年3月12日 15时30分0秒 标书代写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批次出让宗地****政府确认,已完成征地补偿、清表等工作, 以净地交地形式移交竞得人,不再对地表现状、场地标高现状、地质结构现状、市政 配套现状等进行处理,宗地红线内靠山坡一侧所需的挡墙或护坡由竞得人按规划要求 自行组织实施。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相关设施,由竞得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如遇地下文物埋藏,应及时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立 即报告文物行政部门。 (二)竞得者所建设企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消 防和环境 保护等要求。 (三)竞买人需缴付竞买保证金,按挂牌起始价的20%设定,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 金在竞得后将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买未得者在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挂牌出让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 费等税费,相关税费由竞得者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另行缴纳。 (四)竞得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单位签订投资协议,约定用地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50万元/亩,龙2026G01宗地年均纳税考核年限从投产后第 三年起连续8年不低于18万元/亩,龙2026G02宗地、龙2026G03宗地、龙2026G04宗地 年均纳税考核年限从投产后第三年起连续5年不低于25万元/亩。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 发展的通知》(闽政〔2022〕19号)、《****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用地 投入产出指标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事宜的通知》(龙政办明电〔2021〕34号)要 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出让******局负责开工竣工时间监管;区发 改局负责投资强度监管;区工信局负责亩均税收监管;******局****发改局、 区工信局监管反馈结果按规定执行退出机制。 (六)权属来源:龙2026G01****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5〕997号文批准 农转征的国有建设用地;龙2026G02****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7〕194号 文批准农转征的国有建设用地;龙2026G03宗地、龙2026G04宗地均使用**省人民政 府以闽政地〔2024〕1号文批准农转征的国有建设用地。以上地块均已完成征地补偿 工作。 (七)******局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具体 组织实施由******储备中心承办。 (八)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具体要求和竞买保证金缴交账户详见《挂牌出让须知》的 文件资料。 (九)本公告与《挂牌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 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十)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 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 接登记给受让方,该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十一)我局对于本次出让相关事宜具有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