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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适应性改造项目(联合厂房八改造工程)
澄清公告(第1号)
1. 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修改11.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园区适应性改造项目备案证明”修改为“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修改11.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市**区**路2008号”
2.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1.2条款名称招标人编列内容地址:****园区适应性改造项目备案证明”修改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1.2条款名称招标人编列内容地址:**市**区**路2008号”
2.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发出后,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递交截止时间均不变。标书代写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监管单位:****建设局
日 期:2026 年2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