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有礼”**古街12米路形象店装饰装修工程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有礼”**古街12米路形象店装饰装修工程
2、项目编号:****
3、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1月30日
4、评审日期:2026年02月12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金额:****300.00元;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三、评审专家名单
晁彩霞,詹秋灵,刘阳阳(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65%向代理机构支付;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7893.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协会平台》与《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路辅路与**大道辅路交叉口东南220米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东路****中心13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9099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督部门联系人:****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379-****0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