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生产车间、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进行变更前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名称:****生产车间、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设位置:**区**湖现代产业园中兴大道与桑浦二路交界处南侧
建设规模(变更前):一幢4层厂房,1幢1层厂房,一幢6层研发车间(1、2层为生产车间),一幢7层生产服务楼,一幢1****处理站(地下1层),一幢1 层保安室,一幢1层公厕兼门卫,框架及框剪结构,建设用地面积38812.1平方米,建筑面积61034.01平方米(其中,厂房1面积39853.13㎡,厂房2面积494㎡,研发车间12292㎡,生产服务楼7989.2㎡,污水处理站277.68㎡,保安室72㎡,公厕兼门卫56㎡),围墙长度768.09米。
建设规模(变更后):一幢4层厂房,1幢1层厂房,一幢6层研发车间(1、2层为生产车间),一幢7层生产服务楼,一幢1****处理站(地下1层),一幢1 层保安室,一幢1层公厕兼门卫,框架及框剪结构,建设用地面积38812.1平方米,建筑面积61207.93平方米(其中,厂房1面积39698.33㎡,厂房2面积494㎡,研发车间12519.06㎡,生产服务楼8090.86㎡,污水处理站277.68㎡,保安室72㎡,公厕兼门卫56㎡),围墙长度768.09米。
公示类型:变更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2日——2026年2月21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局工程股查询。
依照《**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许可事项提出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单位申述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联系电话:****982 监督电话:****578
联系地址:**区**和信街4号
******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