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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2-12 16:38
一、为规范局内部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政府采购项目可比照执行。
二、****交通运输局作为招标人在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文字材料的管理工作。档案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投标文件及过程补遗、决策资料、登记备案、中标通知书、合同谈判等、投标保证金及退还、投诉、质疑处理等相关资料。
三、档案资料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个人不得保存属于归档范围的资料。工作人员应充分收集档案资料,为以后档案资料的再利用提供服务。
四、档案中各类补遗、备案、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等重要文件资料,由经办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分类整理、编号存档。
五、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档案,如遇搬家、资料档案移送时,须全程跟踪,防止档案的损坏和丢失。
六、如有相关部门、人员借阅档案,应当履行借阅手续,登记借阅时间、借阅人及归还时间,逾期归还的及时跟踪追回,防止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