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发布日期: 2026-02-12
关于拟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6年2月12日)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项目 | **省**市**省**市**市**街道莞田 | **** | 项目设有埋地卧式双层油罐3只,其中1只20m392#汽油罐、1只20m395#汽油罐、1只20m30#柴油罐,油罐总容量60m3,折合汽油总容积为50m3。设有双泵四枪自吸式加油机2台。 | 无 | 废气排放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标准限值;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DB33/887-2013间接排放限值) | 卸油区一次油气回收、加油区二次油气回收、储油区三次油气回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处理厂处理,其他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处理厂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2月12日-2月28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9705传真:0576-****9705
通讯地址:**市**街道**大道555****中心环保窗口(31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