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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府〔2026〕21号
根据《****政府****门市**区2025年度第五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61号)(详见附件1),****政府批准,****门市**区大鳌****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1.9932公顷(其他农用地1.993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上述有关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3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市**区2025年度第五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市**区大鳌镇(具体位置见附件2)。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市**区大鳌****经济**社,面积1.9932公顷(折合29.8980亩,其中其他农用地1.9932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政府****门市**区2025年度第五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2.公告示意图
实施单位:******局
发布单位:****
日期:2026年2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