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省**市**区大科玻璃用砂岩矿勘探 | **市**区白沙镇大科村及罗坪村 | **** | **** | **中心点地理坐标经度117°10′25.223″、纬度25°22′44.456″,**面积3.6009km2,已取得矿产**勘查许可证,探矿权范围由39个拐点坐标圈定。勘探工程按照《报告表》所述目的任务、工程布局、施工方案,主要开展地质测量、钻探、物探、岩矿分析和绿色勘查等工作,共分普查、详查和勘探三个阶段实施,其中物探、岩矿****实验室完成,不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 1. 项目雨天不进行探矿活动。实施过程剥离表土堆放点、施工迹地和占用的林地、树木,应采取有效植被保护措施,后期进行修复;钻探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土石及时回填,并做好植被恢复;做好勘探过程中物种保护、水土流失恢复和地质灾害预警工作。 2. **实行雨污分流;湿法钻探工段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钻探过程产生的坑道涌水主要回用于施工过程,剩余涌水进行封孔处理,仍有剩余的涌水则经处理后回用于**内洒水降尘以及周围树木绿化。 3. 钻探工程平台修建及测量工程、剥离表土堆放点扬尘和柴油发电机作业废气经过洒水降尘、遮盖、围挡等措施控制在工程实施范围内。 4.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5.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收回用;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大科村垃圾集中收集点,与该村生活垃圾一起处置。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 |
一、公示时间:2026年2月13日-2026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568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