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
| 1 | 914********628947K | **** | 总价 | 人民币60000元 |
**经开区装配件制造综合产业园外接道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中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 委托****(代理机构)邀请招标的 **经开区装配件制造综合产业园外接道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已于2026年02月12日15时00分在****开标室开标、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60000.00元
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合格审计报告,移交全部跟踪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项目负责人:李杰
第二中标候选人:**正平工程****公司
中标价:69000.00元
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合格审计报告,移交全部跟踪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项目负责人:张德顺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中标价:75000.00元
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合格审计报告,移交全部跟踪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项目负责人:张道玉
中标结果公示至2026年02月14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085****82022)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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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