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芯电****工厂)项目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县芯电****工厂)项目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县芯电****工厂)项目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县芯电****工厂)项目,2512-340121-04-01-173526
1.4 招标人:****
1.5 项目业主:****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县芯电****工厂)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县吴山镇
2.6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为新能源电池厂房建设,总占地面积60953.55㎡,主厂房(1栋)单体总建筑面积约43583.11㎡,最大单跨跨度27米,层高13.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锂电池生产厂房建设,安装及附属设施工程,室外工程、设备工程等。
2.7 合同估算价:24881万元
2.8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厂区内原有资产设备的拆除及清运工程、用地范围内的清表、渣土外运、监控摄像、围挡、清洗平台、大门制作及开设道口等;单体及配套工程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幕墙、暖通、消防、智能化、厂区内的供配电工程、室外道排、安防、景观、绿化、铺装、围墙等全部工程以及后****设计部分的施工图设计、招标人提出的其他深化设计要求及配合施工图审查、材料设备采购、及后期的工程施工等内容、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及养护工作。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
2.10 项目类别:EPC(设计-采购-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施工资质要求:
(1)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7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均可)。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均可)。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7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均可)。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均可)。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标书代写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标书代写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标书代写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标书代写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作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
(2)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1的施工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的设计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jyxt.****.cn/sso/)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3900、0551-****3899。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1975、0551-****1978。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 ,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8.1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0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8.2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11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标书代写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地 址:**省****经济开发区**北路与魏武路**向南400米
邮 编:231131
联 系 人:骆伟
电 话:0551-****896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231131
联 系 人:张乐
电 话:0551-****1975、0551-****1978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jyxt.****.cn/sso/)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3900,0551-****3899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3830、0512-****8516
11.5****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市****管理局
地 址:**市**区**路 2588 号
电 话:0551-****3530、0551-****3680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新版交易系统操作帮助(投标人端)》请在新版交易系统登录页面https://jyxt.****.cn/sso/查看。
12.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交易中心
账号:178****5742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中心徽商
户名:****交易中心
账号:102********010********119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