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信息分类: | 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城乡规划 |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关于**石杨镇HXx14-SY01、HXx14-SY02、HXx14-SY03单元详细规划的公示 | |
| 关 键 词: | 城乡规划 | ||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石杨镇HXx14-SY01、HXx14-SY02、HXx14-SY03单元详细规划进行公示,如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及时举行听证;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间未提出听证要求的,将视同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
一、基本情况
为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统筹****政府驻地单元、绰庙单元、如山湖单元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指导该区域内尚未开发或近期需要改造的用地的各项建设活动,促进该区域的合理有序发展,为下一层次的规划和管理提供依据,特编制《**石杨镇HXx14-SY01、HXx14-SY02、HXx14-SY03单元详细规划》。
HXx14-SY01单元****社区居委会,北至S328,西至S210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总面积82.08公顷。规划单元范围内划定城镇开发边界82.08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内主要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中居住用地 32.2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92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 13.37 公顷,工矿用地 11.31 公顷,仓储用地 2.64 公顷,交通运输用地 8.83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0.56 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4.26 公顷。
HXx14-SY02单元规划范围禄口至**高速公路以北,**村行政边界以西,**村行政边界以东,总面积148.87公顷。规划单元范围内划定城镇开发边界148.87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内主要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41.50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04 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 87.72 公顷,工矿用地 2.64 公顷,仓储用地 0.78 公顷,交通运输用地 7.51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1.26 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4.29 公顷,特殊用地0.13公顷。
HXx14-SY03单元规划范围为位于八禁村以南、高关村以北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总面积302.53公顷。规划单元范围内划定城镇开发边界302.53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内主要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195.04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97 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 33.32 公顷,工矿用地 2.66 公顷,交通运输用地 16.87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11.07 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41.52 公顷。
二、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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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图纸
区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
四、公示方式
****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现场。提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批前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最终审批结果以批准的图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5-****001****政府);0555-****949(县资规局);
联系地址:**石杨镇夹山关路40号;****规划局5楼;
电子邮箱:****@163.com****政府);****@qq.com(县资规局)。
六、公示时间
2026年2月10日-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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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