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源潭镇洞尾村石班冚**建筑用花岗岩矿投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2月12日至2026年02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广清大道113****中心3楼3号窗,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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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市**区源潭镇洞尾村石班冚**建筑用花岗岩矿投资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委员会****林场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市******委员会****林场,总占地面积0.5439km2,主要包括露天采**、现有旧工业场地、**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等。项目计划年开采花岗岩矿约80万m3,其中折合年产各种规格碎石111.86万m3、机制砂33.51万m3、尾泥2.01万m3。同时对矿山开采矿体剥离的残坡积层、半风化层、强风化层、全风化层进行综合利用,年产残坡积层约为0.88万m3、半风化层(花岗岩)31.56万m3、强风化层(水洗砂)14.31万m3、全风化层(砂质高岭土)12.15万吨。**服务年限为12.5年,其中生产期10年(1#采区2年,2#采区8年),基建期1.5年,矿山闭坑、复绿1年。 |
| 环评机构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