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8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2-12,更正为:2026-02-14。
更正事项1:删除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中的★6、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出现《分包协议意向书》,则视为未采取合同分包。标书代写
即该项目允许分包,允许分包****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更正事项2:采购文件中详细评审表商务部分“机械设备、物业工具投入”中名称与采购需求保持一致:标书代写
“2.三轮垃圾转运车*2”更正为:“2.小型三轮垃圾清运车*2”;
“3.电动巡逻车”更正为:“3.二轮电动巡逻车”;
更正事项3:因本项目“秩序维护服务”允许分包,采购文件中详细评审表技术部分的“保安主管要求”中:标书代写
(1)-(3)项注:需提供自2025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含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须至少体现养老保险)的《投保单》等证明均可)。
更正为:
(1)-(3)项注: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及自2025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含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须至少体现养老保险)的《投保单》等证明均可)。如供应商秩序维护服务采取分包,则以接受分包供应商提供的人员资料作为评审依据。
更正事项4:因本项目“绿化养护服务”允许分包,采购文件中详细评审表技术部分的“绿化主管要求”中:标书代写
(1)-(2)项注:需提供自2025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含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须至少体现养老保险)的《投保单》等证明均可)。更正为:
(1)-(2)项注: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及自2025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含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须至少体现养老保险)的《投保单》等证明均可)。如供应商绿化养护服务采取分包,则以接受分包供应商提供的人员资料作为评审依据。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12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
名 称:****
地 址:**市**区鳌头镇聚丰北路623号
联系方式:020-****6411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7181
项目联系人:潘岳健
电 话:020-****7181
****
2026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