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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自然资规村告示〔2026〕2号
****市街道稠岭线以北、39省道以东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东****公司通过出让合同取得该用地,当时出让合同中注明的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1.03、建筑密度28.4%、绿地比例19.5%。拟变更为:容积率1.0-3.0;建筑密度35%-5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10%-20%。
现将拟变更的规****市政府网站、****办事处公开栏及项目现场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涉及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可在期限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在公示期内以书****办事处****规划局区域规划科反馈;如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在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在5个工作日内向****政策法规科或区域规划科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时间:2026年 2月13日—2026年 2月22日
联系地址:****办事处
****区域规划科306
邮 编: 322100
联系电话:****0100****办事处)
****5230(区域规划科)
****
2026年 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