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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合镇、彰明镇、**镇等5个乡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监理招标
澄清文件01号
致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2.5 计划工期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1.3.2 监理服务期限描述不完整。
现统一更正如下:
本项目建设周期1080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部监理服务及相关服务。)
此举不影响招标文件内容。请各投标方仔细阅读澄清文件,并以此作为投标的依据。
二、本次澄清文件的发布,并未涉及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修改。
三、本次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将保持原定不变。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