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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关于**市**区老旧厂区更新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发改投〔2026〕22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2日 |
| 效力状态: | |
******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审批**市**区老旧厂区更新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发投报〔2026〕49号)文件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改善**区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基础配套设施,同意**市**区老旧厂区更新改造项目。
二、项目名称:**市**区老旧厂区更新改造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建设地址:**市**区南珠大街3****工艺厂、**区沿**路(龙窑****塑料厂。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工艺厂、****塑料厂进行更新改造,改造面积约为20000.00㎡,建设内容包括对老旧厂房的外立面改造、室内结构安全加固、室内装饰装修等主体改造工程,具体包括:场地修整、给排水系统更新、智能化系统建设、消防工程升级、电气工程改造、道路工程、标识系统完善、停车位增设以及配套建设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总投资项目总投资80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592.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8.35万元,预备费939.1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及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
八、本项目批复有效期为2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单位申请延期,只延期一次且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九、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钦****改革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