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12 |
| [ 发布日期 ] | 2026-02-12 |
******局关于拟收回****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收回****位于**县仙女湖镇的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公示如下:
一、收回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自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14日止,公示期为30天。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局
联系地址:**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295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3-****2527
附件:收回****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
******局
2026年2月12日
附件
收回****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
按照《******局关于印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办法〉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4〕1号)等相关规定,拟收回****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拟定如下方案。
一、收回原因
为优化南天湖景区用地结构与空间布局,服务南天湖景区高质量发展,****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拟按相关规定收回。
二、拟收回宗地情况
1.土地使用权人:****。
2.地块信息。①地块一:宗地位置:**县仙女湖镇澜天湖四区1号N10-1B地块,宗地面积:52584.03平方米;折合78.8757亩。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日期:2081年07月24日,收回范围以该宗地块产权证附图为准。②地块二:宗地位置:**县仙女湖镇南天湖旅游区N10-2B地块,宗地面积:25209.31平方米;折合37.8138亩。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日期:2081年07月25日,收回范围以该宗地块产权证附图为准。
3.土壤污染状况:两宗地块不存在土壤污染。
4.抵押租赁情况:拟收回宗地范围不存在抵押、租赁情形。
5.查封情况:拟收回宗地范围存在查封情形。解除查****人民法院、自然**部《关于加强闲置土地司法查封和处置工作衔接的意见》(法〔2024〕33号)的具体操作指引执行。
三、收回主体
******局。
四、收回补偿价格
****事务所对****的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价格予以审计,出具了《土地成本专项审计报告》(凯弘会所审字(2025)第566号)。审计总成本为8130.1336万元,扣除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2,010.63万元后,拟补偿总金额为6239.1164万元。
****政府下达的正式批复为准。
五、公告与听证
本方案公告期为30日。****在公告期内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六、收回决定
******局****政府下达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复,向****送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同时抄****整治中心。
七、补偿款支付主体
收回补偿款支付主体****整治中心,具体****整治中心与****协商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约定补偿事宜。
八、管护主体
收回土地的管护主体为****集团有限公司。
九、注销登记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送达后,********整治中心交回产权证原件,办理注销登记。
十、争议处理
****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不服的,可依法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一、附图
以两宗地块产权证书所载明的附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