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山市祁门县众森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张人造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安徽-黄山-祁门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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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2026-02-12
****政府办2026-02-12
有效
有效
关于****年产180万张人造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12 17: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2月12日我局拟对《****年产180万张人造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2日-2026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703

通讯地址:******分局

邮 编:245600

项目名称:****年产180万张人造板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安****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五、项目概况:**1#厂房,将原闲置2#、3#厂房进行改造,并配套进行其他基础建设,整改完善环保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形成年产180万张人造板生产能力。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扬尘、运输车辆及作业机械尾气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应做到“六个百分百”,实行围挡封闭,在出入口位置设置车辆冲洗平台,道路硬化,及时洒水降尘,对原料堆场加以覆盖,建筑垃圾采用封闭运输方式清运;装卸和运输水泥、砂土、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当采取遮盖、封闭、喷淋、围挡等措施,防止抛洒、扬尘,同时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排放的车辆,使用优质燃油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环境质量。

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间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设单位应加强现场管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内的洒水降尘;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项目施工噪声源主要为固定、连续的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挖掘机、搅拌机、振捣器等。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施工机械设备要加强保养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工况。同时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高噪声机械在夜间、中午居民休息的时间进行作业。尽可能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加强现场运输管理,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所经过的道路禁止鸣笛,以免影响沿途居民的正常生活。尽量避免多台高噪声施工机械联**业,采取适当的封闭和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工程建筑垃圾。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土方全部用于场内回填,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收购站处理,不可回收的及时清运到指定弃渣堆放场,****回收部分分类回收,****收购站处理;不可回收的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燃料燃烧废气;涂胶、热压、贴面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砂光、锯边、打磨产生的粉尘。

生物质导热油锅炉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由管道收集后(收集效率100%),采用低氮燃烧+SNCR脱硝+MCD半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涂胶、热压、贴面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85%)经一套二级颗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90%)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砂光、锯边、打磨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85%)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7%)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810-2024)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810-2024)表3厂区内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要求。

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尘)排放执行《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皖环发(2023)18号)中要求的超低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限值分别为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执;排放高度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4中烟囱高度要求。

锅炉烟气中的逃逸氨参照《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178一2021)中相关要求进行控制,即氨逃逸浓度控制在8mg/m3以下,烟囱排放口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项目无组织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同时建设单位应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河。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建设单位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设备基础减振、车间墙体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排放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中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布袋收集的粉尘及车间沉降的粉尘****回收部门;锅炉炉渣、废布袋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为废胶桶、废油桶、废润滑油及废活性炭,集中收集于3#厂房建筑面积为1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储存间,危险废物储存间应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设置标志牌,地面与墙角均采用防渗材料建造,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确保地面无裂缝,并且建立档案制度,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于防渗漏的容器中,设有分类存放标示,对暂存的危险废物数量、特性、存放库位、存入日期、运出日期等详细记录并长期保存,建立定期巡查、维护制度,不得随意处理,不得对土壤、地表水及地下水产生污染。

5、风险防范

建立健全消防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设置紧急防火通道和火灾疏散安全通道,在事故发生时可以井然有序地进行救灾疏散,减少火灾事故损失。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和物资;在运行阶段要严格执行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度和措施,加强污水处理、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做好危险废物的贮存、安全处置工作。按照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切实加强环境风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