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大湾镇磨**矿山剥离岩土再利用项目(二期)手续办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区大湾镇磨**矿山剥离岩土再利用项目(二期)手续办理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招标采购
邀请范围:公开
二、标段概况
标段名称:**区大湾镇磨**矿山剥离岩土再利用项目(二期)手续办理
标段编号:****-001
标段内容:1 招标范围:委托投标人进行手续办理(包括矿山剥离岩土再利用项目与地下采空区相互影响论证报告、地质灾害评估及治理设计、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溃坝影响分析及选址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土地复垦方案、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十项工作),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 项目预算:217万元(含税)。 3 服务期:12个月 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公告媒体及公示日期
公示媒体: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省国有企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示期: 2026-02-12 17:00至2026-02-24 17:30
四、候选人信息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价格 | 评审分数 | 其他说明 |
| 1 | **** | ****000.00元 | 87.24 | / |
| 2 | **利****公司 | ****100.00元 | 75.52 | / |
| 3 | ******公司 | ****900.00元 | 75.26 | / |
五、备注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成交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重要提示: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地址:**省**市威******煤矿西井综合楼27幢
联系人:钱鑫、徐化利
联系电话:152****2102
监督人名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联系地址:**市**区**南路6号2号楼A栋8层801、802、803室
联系人:张财龙、钱大鹏、甘彦君、罗念念、桂刚、潘瑞
联系电话:185****3324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