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长江流域(**段)集中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 已由 **市****委员会 以 津发改审〔2025〕 85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 **市**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改扩建11****处理站****处理站、****处理站、****处理站、****处理站、****处理站、****处理站、****处理站、龙****处理站、****处理站、****处理站、****处理站),污水处理站改扩建总规模750m3/d;配套管网改扩建总长121.30km;****化利用设施9座(8个点位),总规模 39m3/d。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5485.2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8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长江流域(**段)集中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施工图设计,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要求。施工阶段的全部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补充设计、设计变更、技术指导等)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的办理并获得相关审核批部门的批复,配合完善竣工资料以及工程结算工作,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服务等。
2.5 设计服务期限: 2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和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鼎山街道鼎山大道744号附2号 | 地 址: | **市两江新区星光大道90****中心A2栋11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陈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殷老师 |
| 电 话: | 023-****2461 | 电 话: | 023-****2519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04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