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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括:
项目名称:********实验室
建设地点:**市鼓****社区下淀都市产业园13-1号楼103室
建设单位:****
性质:**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未沾染实验废物和化学品的器皿仪器清洗废水、实验室台面及地面清洁废水及空白样废水。其中,未沾染实验废物和化学品的器皿仪器清洗废水、实验室台面及地面清洁废水及空白样废水经(酸碱)中和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一并排入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公司清运;待远****处理厂接管要求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本项目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无机废气(HCI、硫酸雾、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废气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限值,有机废气、无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一般工业固废储存与管理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规定;危险废物储存与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1]290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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