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县中梁子石英岩矿与**中梁子南沟石英岩矿夹缝区域石英岩**采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省**市**区**路127号
二、受让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王晓昆
场所:**省**市**县河桥镇马莲滩村五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21MAD40L3L21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公司**县中梁子石英岩矿与**中梁子南沟石英岩矿夹缝区域石英岩**
开采矿种:冶金用石英岩
开采规模:50万吨/年
地理位置:**市**县河桥镇
面积0.041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1,****675.50,****1630.00
2,****675.50,****1830.00
3,****455.37,****1709.95
4,****527.61,****1515.20
开采标高:从2450米至2275米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理由:本次夹缝**采矿权协议出让符合《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第二条第二款“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可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的有关规定。
五、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
如对本转让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3日
联系电话:0931-****533 ****065
通讯地址:**市**区**路127号
邮政编码:730030
****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