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2月 13日至 2026年02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华梦街6****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462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基地**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万顷沙镇****园区内同兴村留用地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市**区万顷沙镇****园区内的同兴村留用地;本项目占地面积333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21785.88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1栋1层搅拌车间、1栋1层RAP处理车间、1栋4层生产车间、1栋3层办公楼等。本项目主要从事再生沥青混凝土生产,年产量达100万吨;同时计划开展沥青试验(物理力学试验)300次/年。 |
| 环评机构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生活污水由简易移动厕所收集,****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