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0日,****环境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审批决定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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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 1 | 杭钱塘工出【2025】25号地块弓叶科技AI具身智能总部项目 | **** | ****环境局关于杭钱塘工出【2025】25号地块弓叶科技AI具身智能总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杭环钱评批〔2026〕13号 | 2026年2月10日 |
| 2 | ******公司新增年产600万套摄像头模组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公司 | ****环境局关于******公司新增年产600万套摄像头模组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杭环钱评批〔2026〕14号 | 2026年2月10日 |
| 3 | **士****公司工业CT检测装置应用项目 | **士****公司 | ****环境局关于**士****公司工业CT检测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杭环钱辐评批〔2026〕4号 | 2026年2月10日 |
附件:杭环钱评批【2026】13号-杭钱塘工出【2025】25号地块弓叶科技AI具身智能总部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