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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省实施办法》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国土**部令第68号)》的有关规定,****管理委员会申请的“**县大甲工业集中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进行批后公示。
一、规划情况:
该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涉及《**县大甲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停车场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符合项目合规性审查要求,用地指标应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二、公示附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三、公示地点: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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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